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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坡的圣奥古斯丁

圣奥古斯丁(,亦作希坡的奥古斯丁天主教譯「聖思定」、「聖奧斯定」,公元354年11月13日430年8月28日)著名的神学家哲学家。在罗马天主教系统,他被封为圣人和圣师,并且是奧斯定會的发起人。对于新教教会,特别是加尔文主义,他的理论是宗教改革的救赎和恩典思想的源头。他是圣孟尼迦的幼子,出生于北非,在罗马受教育,在米兰接受洗礼。他的著作《忏悔录》被称为西方历史上第一部自传,至今仍被传诵。

生平[ | ]

公元354年奧古斯丁生于北非塔加斯特城()(現在位于阿爾及利亞境内的桑克阿哈拉城())。他是家中的長子,父親名叫伯特撒烏斯‧赫糾拉斯()不是基督徒,是羅馬的稅吏,母亲孟尼迦()是虔诚的基督徒,比父親小25歲。[1]

奥古斯丁并非一出生就接受洗礼成为基督徒。13歲進入烏拉市學習雄辯術,14歲在馬道拉城就學,16歲前赴迦太基就學。同年父親在未歸信的狀況下過世。17歲,與一鄉下女子同居。18歲生有一子阿德奧達徒()。少年時的奧古斯丁才華洋溢,放蕩不羈。19歲那年,奧古斯丁受斯多亞學派影響,引發他追求智慧和真理的心,旋即接受摩尼教善惡二元論的信仰。他早年信仰摩尼教。奧古斯丁20歲完成罗马帝国年规定的三级制教育學業,22歲在迦太基教授雄辯術,26歲寫了第一本論文「美與均衡」,29歲與摩尼教主教作神學思辨,發現這主教只有口才,沒有學問,無法解答他的問題。後來受新柏拉圖主義鼻祖普羅提諾()之影響而放棄摩尼教。[2]30歲那年,跟米蘭主教安波羅修()學習天主教信仰與神學,並與同居十多年的情人分手,跟小他18歲的少女訂婚。在研究了各种宗教哲学后有心信奉基督教。到了32歲,生命有了悔悟。33歲受洗礼。在《懺悔錄》中,他描述他如何在內心掙扎到極點時,突然受到上帝的引導,克服了心中的猶豫而下定决心加入基督教,當時是公元382年。在奧古斯丁的生命中有兩位重要的人物,深深地影響他的生命。一位是為他流淚禱告達31年之久的母親莫妮卡,另一位是米蘭的主教安波羅修。他們將奧古斯丁引到基督的施恩座前,使他經歷到徹底的悔改。某一天,奧古斯丁在主教的花園中散步,聖靈催逼他回頭。他的心靈呼喊著:「要等到何時呢?何不就在此刻,結束我污穢的過去?」這時他恰巧聽到鄰家兒童的讀書聲:「拿起來讀,拿起來讀。」於是他拿起身邊的新約,讀到羅馬書中的話:「不可荒宴醉酒,不可好色邪蕩,不可爭競忌妒;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。」自此以後他便歸向基督,靠著神的大能戰勝過往的罪惡,並於次年受洗。34歲回到非洲過修道生活。42歲任北非希坡(Hippo)主教。76歲離世。[3]因对基督教有重要建树,故被天主教会封为圣者,称圣奥古斯丁()。《聖經·舊约全書》的线性历史观对其影响颇大。他的神學成為後來基督教教義的基礎,影響整個東西方教會,尤其對西方教會最深。[4]

奧古斯丁任希波主教期間參與四次主要爭辯,分別是對摩尼教的善惡二元論,隨即展開護教;對多納徒派聖禮觀,發展出因功生效的觀念;對伯拉糾的罪與救贖觀,發展出自由意志原罪救恩預定神的主權及不可抗拒的恩典等論說;對異教的指控,寫下《上帝之城》的巨著。奧古斯丁生平著作多達113冊。其中以《懺悔錄》《上帝之城》《論三位一體》《駁多納徒派》及《駁伯拉糾派》對基督教神學最有貢獻。

哲学与思想(一)〈奧古斯丁之三一論〉[ | ]

File:Saint Augustine of Hippo.jpg

奥古斯丁

圣奥古斯丁的主要贡献是关于基督教哲学论证。他改造了柏拉图的思想,以便服务于神学教义。赋予上帝的权威以绝对的基础。

上帝(即)创造了一切。在上帝创造一切以前,一切都不存在。包括时间,而对上帝来说,他是独立于时间以外的绝对存在。无论是过去、现在、将来,对上帝来说都是现在。

奥古斯丁把灵魂分为记忆、理智和意志三种官能。同时认为这三者是统一的。也就是灵魂是统一的。 奥古斯丁在第三本書《三位一體論》中強調一神真理,認為神是三位一體,父、子、聖靈雖有別,但共有一體,本質上是一。奧氏以神的本性作為討論三一神的基礎。奧古斯丁的正統三一論是以聖經為本,發展出神是絕對存有,單一不可分的觀念。奧氏喜歡用本體()多過本質(),因為本質暗示一個有屬性的東西,而對奧氏而言,神與其屬性相同。神不變的屬性或本體是三而一。因此他非常堅持三一聯合的關係。如此強調神本性合一會有幾個後果,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並非分開的個體。祂們的本質相同,位格相依而不離散。神的所有本性應用單數表示,因本性是獨一的。三一神有單一的意志因本性相同,行動一致而不可分,因位格相依

奧氏在討論三一神身分時強調三一神身分確實有別。聖子雖是被生、成肉身、受難、復活,但父神仍一起參與,不同之處是只有子被彰顯出來。祂們的行事顯出他們的身分。後來西方神學家稱此為「各司其職」。 奧氏在討論三一神位格時強調:三一神的位格在神格裡關係密切。祂們本體相同,但因子從父生,所以子稱為子,父稱為父;聖靈又從父子而出,是父子的共同恩賜及溝通,因此有稱謂的區別。奧氏解釋三一神的合一建立在其彼此真實存活的關係。

奧氏教導說:聖父、聖子、聖靈是完全處於平等地位。在三位一體中沒有先後及高低的分別。聖子也完全是上帝,祂不同的特性是永遠為聖父所生。[5]

奧氏在討論聖靈的位格時,肯定聖靈也完全是上帝,祂的特性是從父子而出,是父子的「互愛」,是結合祂們的同質繫帶。因此他稱聖靈為父子兩位的靈。但不同的是,子由父而生,聖靈由父而出。父促成聖靈的發出是因為生了子,並且使子成為聖靈發出的源頭。因此著名的聖靈從子而出拉丁文filiogue的教義廣被西方教會接受,卻被東方教會拒絕。其原因不完全是思想不同,乃是教權及尊重的問題。

奧氏從他的人格形上學發展出三個階段的人類比三一的組合:1.〈心靈,心靈對自己的知識, 心靈對自己的愛〉 2. 〈心靈已存的的知識記憶,心靈對自己的悟性瞭解,自知所產生的意志行動〉3.〈 心靈記憶,認識,愛神本身〉。這三組類比都是從一〈一個生命、一個心靈及一個本質〉出發的三個真實因素,且彼此相連。奧氏自己最滿意的則是第三組類比。[6]

奧氏以人的靈魂結構來類比神的三一;目的不在證明神是三一,乃在幫助人瞭解神絕對的一又真正的三。他的論據在於我們人是按著神的形像及樣式造的,經文中的神以複數我們來稱呼自己;奧氏直言此複數型即三位的意思。因此,奧氏認為從人身上可以看到類似神三一之處。他從人的外在感官來類比三一,即人認知的過程是由三成分緊密結合而成:〈外在目標,理智對目標的感受,意志或以理智的行動〉。到人的「內在心理」來類比三一,即〈記憶的印象,內心回應印象,意志或定力〉。奧氏也曾以愛的觀念來解釋三一,即「愛者本體」「愛的對象」及連結這兩者中的

奧氏论证说,灵魂,即上帝意志在人身上的体现,是高贵的。但身体(感官的贪婪)却是邪恶的和受诅咒的。这种诅咒是为了惩罚亚当屈从诱惑的原罪。所以为了把灵魂从诅咒中解放,就只有抵抗邪恶的诱惑。因此,要有美德就要控制身体。但上帝任意的把世界分为道德的存在和不道德的存在。也就是说,上帝任意决定了有的人能抵受诱惑,而有的人却不行。这就意味着,除非一个人能用灵魂(记忆、理智、意志)控制自己的身体(感官上的贪婪),否则他就会受到上帝的诅咒。但那些不能控制身体(感官上的贪婪)的人,却是上帝已经预先决定了的。这种激烈的原罪说,成为后世欧洲某些激烈教派的参照。奥古斯丁同样提出,灵魂虽然无时不支配着身体,但有时会意识不到身体的行为。也就是提出有无意识的行为。

哲学与思想(二)〈奧古斯丁之罪論〉[ | ]

奧古斯丁的罪觀及恩典觀,有受到早年宗教經驗及反伯拉纠Pelagius思想影響。但主要的概念仍來自他對羅馬書的研究。他認為即使人未曾墮落,人未來的命運仍得完全依靠神。

奧氏反對摩尼教在罪方面的解釋,而強調罪的自發性。他相信人的罪行使人遠離神,而導致惡。人因著犯罪就不能再行神所愛的真善,也不能瞭解他生命的意義。奧古斯丁認為惡是一種缺乏善的表現,不是惡加諸於人。他發現罪主要的根源是用「對自己的愛」取代了「對神的愛」。

人類的失敗大致是過分的慾念、無節制的尋樂及不聖潔的心思意念這幾類型。奧氏認為人類的被造原是不朽的,若是堅定在聖潔中,就能從不能犯罪不能死的狀態中進到不可能犯罪不可能死的境況中;但是若犯罪了,就進入了不可能不犯罪不可能不死的境況中。

奧氏認為,亞當起初的受造是絕對的完美,不論在靈魂體各方面。亞當原處於良善、稱義、光照、至福的境界。他只要繼續食用生命樹的果子就能得到永生。他擁有不犯罪的自由及能力。神使他的意志傾向德行,肉慾聽從其意志,意志順服神。亞當被神的恩典所包圍,還擁有特別的保守恩賜,也就是保守其意志的正確性。 奧氏認為,亞當最後的墮落是自取的。而唯一可能造成亞當失誤的原因是「受造性」,因為這表示他的本性有可能改變而轉離良善;他是有可能作出錯誤的選擇。而造成這當中潛在的因素可能是「驕傲」,就是他想脫離他本來的主人-神。亞當的自作主張可能來自於他妄想自己取代神。

奧古斯丁對原罪的根據除了『創世記』外,還有「詩51篇」「約伯記」「弗2:3」;他最喜歡用的則是「羅5:12」及「約3:3-5」。

亞當因與後裔在機體上聯合,所以他墮落的本性就傳遞給他的後裔。全人類都是由亞當一人所生下來,因此也都承接墮落的本性。奧氏認為人類的人性不是個別被造,只有機體(肉身)方面是被造的。我們都從亞當承接人性,而人性的傳遞是藉由性行為(奧氏認為其中也有不好的慾念),因此世人都從罪中所生,這也就是奧古斯丁所謂原罪的由來。奧氏也從這觀點,發展出他嬰兒洗禮的教義,只有藉著洗禮,才能除去人的原罪;但無法除掉「原罪性」。人就是因著「原罪性」,所以無法行完全的善。罪人若要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,必須從愛神的動機出發才有可能達成。[7]

哲学与思想(三)〈奧古斯丁之救恩論〉[ | ]

奧古斯丁相信只有神能恢復罪人自由意志的自由,就是更新及重生;而這正是神恩惠的工作。[8]惟有人的意志得到釋放,人才會渴望與神結合。[9]

所謂神「不可抗拒的恩惠」(),並非是勉強人的意志去行善(包含不犯罪);乃是改變人的意志,甘願選擇善,並且去行善。在奧氏的認知中,神確實會操縱人的自由意志。當人願意將生命主權放在神的手中,甘願被神操縱時,人自由選擇的意志就轉變為道德和聖潔。因此,神的恩惠成為人裡面眾善的根源。這「不可抗拒的恩惠」又稱為「至終堅忍的恩賜」(),奧氏強調這恩賜只給神所揀選的人。從這也發展出奧氏的「預定論」。[10]奧古斯丁常以「羅9:21」來論證他的「揀選論」及「預定論」。[11]

奧古斯丁定義「重生」(內心性情完全恢復)必須完全靠賴神的恩典(聖靈的運行)。

奧氏把神恩的工作,區分為幾個階段:『預先的恩典』『運行的恩典』和『合作的恩典』。

『預先的恩典』是指聖靈用律法使人產生罪惡的意識(罪惡感)。『運行的恩典』是指聖靈以福音使人相信基督,並完成贖罪與和好的工作。『合作的恩典』是指聖靈使人願意與神合作,一起完成終生成聖的工作。神恩典的工作,是使人完全恢復神的形象,並在屬靈上成為聖徒。[12]

奧古斯丁斷言,人的得救是由於恩典和信心。而信心也是神恩典的工作;人是否願意接受相信,完全在乎神全能的旨意。意思是說:有些人被神有效揀選蒙恩,另有些人則被神放棄。[13]


奧古斯丁與新柏拉圖主義[ | ]

奧古斯丁在歸信基督之前可能就已經閱讀了新柏拉圖主義的大師--普羅提諾(Plotinus)的著作,這些著作是由Victorinus翻成拉丁文的。新柏拉圖主義認為惡為善的虧缺而非某種正面的實有。這一點有助於奧古斯丁脫離摩尼教的善惡二元論,進而使他能看出基督教對於善惡來源的教義是合理的。因此新柏拉圖主義對他的歸信基督是有幫助的。後來他聽說Victorinus這位新柏拉圖主義的學者也歸信基督了,當他得到這消息時,就很想要起而效尤。

奧古斯丁的思想在許多方面是有著很明顯的新柏拉圖主義的色彩。他看重永恆而形上的事物,輕視感官可及的事物;看重理論性的冥思,輕視實用的知識為此生的必須和無奈;堅持要藉著從感官的奴役得解放以達於靈魂的淨化。

主要作品[ | ]

  • 论自由意志》(391~395)
  • 忏悔录》(394~400)這是一本以禱告自傳手法所寫的悔改故事,當中描寫早期奧古斯丁歸信時的內心掙扎及轉變經歷。
  • 三位一體論》(399~412)主要是介紹心理學模式的三位一體論,把神的統一與人的統一作對比,以及神的三位格與人的三方面作比較。[14]
  • 上帝之城》(412~427)主要論述神聖的照管及人類的歷史。提醒神的國度是屬靈及永垂不朽的,而並非是這世界 任一國家能取代的。


附註[ | ]

  1. 奧古斯丁,《愛的頌歌-奧古斯丁懺悔錄》,林牧野、湯新楣譯(香港:海天書樓,2004),13-20。
  2. 沈介山,《今日教會的淵源》,(台北:橄欖基金會,1984),333。
  3. 奧古斯丁,《奧古斯丁懺悔錄》,徐玉芹譯(台北:志文出版社,1985),1-3。
  4. 比爾‧奧斯丁(Bill R. Austin),《基督教發展史》,馬傑偉、許建人譯(香港:種籽出版社,1991),107-112。
  5. 布恒瑞(Harry R. Boer),《初早期基督教會簡史》,郭鳳卓譯(台北:真道之聲出版社,1985),239。
  6. 凱利(J.N.D. Kelly),《早期基督教教義》,康來昌譯(台北:中華福音神學院,1980),184-9。
  7. 伯克富(Louis Berkhof),《基督教教義史》,趙中輝譯(台北: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,1984),105-6。
  8. 麥葛福(Alister E. McGrath),《基督教神學原典菁華》,楊長慧譯(台北:校園書房出版社,1998),281。
  9. 同上,284。
  10. 同上,283。
  11. 同上,279。
  12. 伯克富(Louis Berkhof),《基督教教義史》,趙中輝譯(台北: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,1984),107。
  13. 谷勒本(Lars P. Qualben),《教會歷史》,李少蘭譯(香港:道聲出版社,2000),161。
  14. 奧爾森(Roger E. Olson),《神學的故事》,吳瑞誠、徐成德譯(台北:校園出版社,2002),325。

參考資料[ | ]

  • Copleston, Frederick. A History of Philosophy, 2:40-86.
  • 比爾‧奧斯丁(Bill R. Austin)。《基督教發展史》。香港:種籽出版社,1991。
  • 布恒瑞(Harry R. Boer)。《初早期基督教會簡史》。台北:真道之聲出版社,1985。
  • 伯克富(Louis Berkhof)。《基督教教義史》。台北: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,1984。
  • 沈介山。《今日教會的淵源》。台北:橄欖基金會,1984。
  • 谷勒本(Lars P. Qualben)。《教會歷史》。香港:道聲出版社,2000。
  • 麥葛福(Alister E. McGrath)。《基督教神學原典菁華》。台北:校園書房出版社,1998。
  • 凱利(J.N.D. Kelly)。《早期基督教教義》。台北:中華福音神學院,1980。
  • 奧古斯丁。《奧古斯丁懺悔錄》。台北:志文出版社,1985。
  • 奧古斯丁。《愛的頌歌-奧古斯丁懺悔錄》。香港:海天書樓,2004。
  • 奧爾森(Roger E. Olson)。《神學的故事》。台北:校園出版社,2002。


外部連結[ |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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