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, 2, 3, 4, 5, 6, 7, 8, 9, 10, 11, 12, 13, 14, 15, 16, 17, 18, 19, 20, 21, 22, 23, 24, 25, 26, 27, 28, 29, 30, 31, 32, 33, 34, 35, 36 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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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28: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民數記 28:2 「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:『獻給我的供物,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,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』;
民數記 28:3 又要對他們說: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,每日兩隻,作為常獻的燔祭。
民數記 28:4 早晨要獻一隻,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;
民數記 28:5 又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,並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,調和作為素祭。
民數記 28:6 這是西乃山所命定為常獻的燔祭,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
民數記 28:7 為這一隻羊羔,要同獻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。在聖所中,你要將醇酒奉給耶和華為奠祭。
民數記 28:8 晚上,你要獻那一隻羊羔,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獻上,作為馨香的火祭,獻給耶和華。」
民數記 28:9 「當安息日,要獻兩隻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,並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,又將同獻的奠祭獻上。
民數記 28:10 這是每安息日獻的燔祭;那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外。」
民數記 28:11 「每月朔,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,一隻公綿羊,七隻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,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
民數記 28:12 每隻公牛要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作為素祭;那隻公羊也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作為素祭;
民數記 28:13 每隻羊羔要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作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,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。
民數記 28:14 一隻公牛要奠酒半欣,一隻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,一隻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。這是每月的燔祭,一年之中 要月月如此。
民數記 28:15 又要將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,獻給耶和華;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。」
民數記 28:16 「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。
民數記 28:17 這月十五日是節期,要吃無酵餅七日。
民數記 28:18 第一日當有聖會;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
民數記 28:19 當將公牛犢兩隻,公綿羊一隻,一歲的公羊羔七隻,都要沒有殘疾的,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
民數記 28:20 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;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;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;
民數記 28:21 為那七隻羊羔,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。
民數記 28:22 並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,為你們贖罪。
民數記 28:23 你們獻這些,要在早晨常獻的燔祭以外。
民數記 28:24 一連七日,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,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。
民數記 28:25 第七日當有聖會,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」
民數記 28:26 「七七節莊稼初熟,你們獻新素祭給耶和華的日子,當有聖會;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
民數記 28:27 只要將公牛犢兩隻,公綿羊一隻,一歲的公羊羔七隻,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。
民數記 28:28 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;為每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;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;
民數記 28:29 為那七隻羊羔,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。
民數記 28:30 並獻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罪。
民數記 28:31 這些,你們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,都要沒有殘疾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