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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9月12日 (五) 17:24的版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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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舊約目錄 |
摩西五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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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世記 50 |
出埃及記 40 |
利未記 27 |
民數記 36 |
申命記 34 |
歷史書 |
約書亞記 24 |
士師記 21 |
路得記 4 |
撒母耳記上 31 |
撒母耳記下 24 |
列王紀上 22 |
列王紀下 25 |
歷代志上 29 |
歷代志下 36 |
以斯拉記 10 |
尼希米記 13 |
以斯帖記 10 |
詩歌智慧書 |
約伯記 42 |
詩篇 150 |
箴言 31 |
傳道書 12 |
雅歌 8 |
大先知書 |
以賽亞書 66 |
耶利米書 52 |
以西結書 5 |
但以理書 48 |
耶利米哀歌 12 |
小先知書 |
何西阿書 14 |
約珥書 3 |
阿摩司書 9 |
俄巴底亞書 1 |
約拿書 4 |
彌迦書 3 |
那鴻書 3 |
哈巴谷書 3 |
西番雅書 3 |
哈該書 2 |
撒迦利亞書 14 |
瑪拉基書 4 |
申命記 14:1 「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。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,也不可將額上剃光;
申命記 14:2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,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。」
申命記 14:3 「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。
申命記 14:4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、綿羊、山羊、
申命記 14:5 鹿、羚羊、麍子、野山羊、麋鹿、黃羊、青羊。
申命記 14:6 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
申命記 14:7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、兔子、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;
申命記 14:8 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,就與你們不潔淨。這些獸的肉,你們不可吃,死的也不可摸。
申命記 14:9 「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: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;
申命記 14:10 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,是與你們不潔淨。
申命記 14:11 「凡潔淨的鳥,你們都可以吃。
申命記 14:12 不可吃的乃是鵰、狗頭鵰、紅頭鵰、
申命記 14:13 鸇、小鷹、鷂鷹與其類,
申命記 14:14 烏鴉與其類,
申命記 14:15 鴕鳥、夜鷹、魚鷹、鷹與其類,
申命記 14:16 鴞鳥、貓頭鷹、角鴟、
申命記 14:17 鵜鶘、禿鵰、鸕鶿、
申命記 14:18 鸛、鷺鷥與其類,戴鵀與蝙蝠。
申命記 14:19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與你們不潔淨,都不可吃。
申命記 14:20 凡潔淨的鳥,你們都可以吃。
申命記 14:21 「凡自死的,你們都不可吃,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,或賣與外人吃,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。「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」
申命記 14:22 「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,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,十分取一分;
申命記 14:23 又要把你的五穀、新酒、和油的十分之一,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,吃在耶和華你神面前,就是他所選 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。這樣,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。
申命記 14:24 當耶和華你神賜福與你的時候,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,那路也太長,使你 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裡去,
申命記 14:25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,將銀子包起來,拿在手中,往耶和華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去。
申命記 14:26 你用這銀子,隨心所欲,或買牛羊,或買清酒濃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;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 你神的面前吃喝快樂。
申命記 14:27 「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,你不可丟棄他,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。
申命記 14:28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,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,積存在你的城中。
申命記 14:29 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,和你城裡寄居的,並孤兒寡婦,都可以來,吃得飽足。這樣,耶和華你 的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