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是生命力的意思。在《聖經》中,“靈”(希伯來文ruach,希臘文pneuma)和“魂”(希伯來文nephesh,希臘文psyche)是不同的,是人裡面兩個不同的部分。
初期的基督徒很多持這種觀點,如保羅在他的書信中提到,“又願你們的靈,與魂,與身子,得蒙保守。”(帖撒羅尼迦前書5:23)。表明他相信人有三個不同的部分──靈、魂、體。
大半教父也都主張此三元論,如愛任紐(Irenaeus)、遊斯丁(Justin Martyr)、革利免(Clement of Alexander)、俄利根(Origen)和岱迪瑪(Didymus of Alexandria)等,都是三元論者。
今天一般的基督教信仰中,因受古希臘哲學新柏拉圖主義的思想影响,將人划分為兩部分-靈魂與身體。(二元論)
但是,仍有一些基督徒肯定三元論。其中包括德國的Delitzsch;南非的慕安德烈、梅爾、賓路易師母、達秘(J. N. Darby)和中國的倪柝聲。倪柝聲在他的「屬靈人」中把《聖經》中論到靈、魂、體的經節分類,並加以分析,得出人的靈是人最深入的部分,又可分良心、直覺和交通的功用,是人接触神、敬拜神的惟一機關;魂是人的人格,它又可分心思、意志和情感;而體是外在與天然界來往的部分。 Template:Philo-stub Template:Religion-stub de:Geist eo:menso et:Vaim it:mente nl:Geest ru:Дух simple:Spiri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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